【案情简介】 原告李乙和被告李丙均与李甲为叔侄关系。李甲为智力残疾三级,无配偶和子女,长期单独生活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内,生活能够自理,无需他人照料。2024年2月,李甲去世。2023年5月,李甲与李乙签订《赡养继承协议》,约定:(1)今后李甲由侄子李乙养老送终;(2)生前财产由李乙支配,死后全部归李乙,任何人不得干涉;(3)李乙要对李甲尽百分百的赡养义务。协议中有双方...
1、一般规定:(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