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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夏律师在夏邑县公交线路听证会上的发言

发表时间:2015-11-15 15:05

尊敬的主持人、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以及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河南栗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我姓李,叫李夏,夏邑县的“夏”。是土生土长的夏邑人。所以,对夏邑城区的公交事业怀有特别的感情。很荣幸参加今天的听证会。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共交通消费者,对夏邑县城区的交通状况深有感触。在夏邑县城区打车难、三轮车载客乱行不安全已经到了需要有序规范的迫在眉睫的程度。在我看来,设立城区公交并收取合理的票价是非常必要的。

现对所拟订的票价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认为该方案所订的3元票价有些过高,应以2元为宜。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夏邑县城区的行程里程。订立的3元价格过高。同河南的城市包括郑州市的公交里程进行对比,3元的票价里程要远远大于夏邑县城区的里程。

第二、夏邑县系省级贫困县区域,根据夏邑县居民人均收入低于河南省人均收入的状况。所订的城区公交3元票价会对老百性在夏邑县城区的出行造成一定的负担。

第三、公共交通事业系社会的公益事业,不应以盈利为目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拟订的3元票价方案有些过高,应以2元为宜。

以上是我作为一名律师消费者的意见,系个人意见,供价格主管部门参考,不当之外,敬请包涵!

我的发言发毕,谢谢大家!

发言人:河南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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