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律师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发表时间:2022-07-15 09:08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 组)所有的承包地发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期,即从2004年9月1日起至2028年9月1日终止。 三、乙方对所承包的承包地享有经营权,但不得擅自转包、转让。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续签合同。 五、此合同发生纠纷依法由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农业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